醫怨新冠中重症「紙本通報」繁瑣!羅一鈞:放寬通報時效到72小時

▲▼             捷運上第一天開放不戴口罩。(圖/記者黃資真攝)

▲近期新冠肺炎處於第四波疫情。(圖/記者黃資真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近期新冠肺炎處於第四波疫情,但有醫師反應,指揮中心解編後,電子通報改為紙本太繁瑣,增加行政流程。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的確有醫療端反應紙本開單作業增加行政負擔,目前已經在研議相關法規,希望之後能恢復,在通報和開單時效方面,預計本周四會修正公告,從原來24小時放寬到72小時。

羅一鈞說明,新冠肺炎自今年5月1日起降階為第四類傳染病,但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目前醫療院所可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網站或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線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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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後依現行規定,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並由醫療院所填具「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經醫療機構所屬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後,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而在指揮中心解編後,原本規劃的電子開單系統已去任務化,並回歸常態作業,改為紙本。羅一鈞表示,目前已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包括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估本周將公告修正實施,也會進一步研擬確診中重症通報後,是否都需要開立強制隔離,並討論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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