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首位被起訴「枉法裁判罪」的前法官高明哲,因涉嫌在2019年間協助泰國台商程萬遠,以100萬元現金與價值百萬的雞血石行賄法官林洲富打點官司,結果程男仍收到敗訴判決,除了要高明哲還錢,還自首行賄;台北地檢署29日指揮調查局,兵分5路搜索,依詐欺罪嫌約談高明哲後,經檢察官漏夜訊問,30日凌晨諭令10萬元交保。程、林等4證人請回。
▲前法官高明哲涉嫌為人行賄法官舊識,遭移送北檢時,搭著調察官的肩背躲避媒體拍攝。(圖/記者劉昌松攝)
在泰國經營泰國商創利電子公司的程萬遠先前向法院提告,他從2001年到2006年為止,花了6億多元向台灣金橋公司賣了大批的液晶螢幕以及電腦機箱,沒想到產品未如預期的符合國際安規認證,導致在泰國銷售後陸續出現走火自燃事件,害得程萬遠賠償泰國消費者,損失近3億元。
▲程萬遠自首,曾拿100萬現金與價值百萬的雞血石給高明哲,行賄法官林洲富。(資料照/程萬遠提供)
程萬遠自訴控告金橋公司負責人陳束學等人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一審陳等人無罪,上訴到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後,程萬遠聽說承審的林洲富法官已經被對造買通,在2019年間,請30多年交情的前法官高明哲協助,用借來的百萬現金和價值百萬的雞血石幫忙打點林洲富,希望林洲富審判不要偏袒。
結果這場官司因簽約時沒有說好要符合國際規格,且無證據顯示陳束學有詐欺犯意等理由,程萬遠最後敗訴確定,程萬遠為此向高明哲追討當初交付的財務,且因擔心東窗事發,自己向調查局自首行賄法官。
▲泰國台商程萬遠向檢調自首,曾企圖行賄法官。(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官林劭燁29日指揮調查局,搜索高明哲住處及辦公室,以詐欺等罪嫌疑人身分約談高明哲到案,並傳喚程萬遠、現已轉任律師的前法官林洲富、莊姓金主、和高明哲的李姓女密友協助作證釐清。
值得一提的是,高明哲和林洲富原本在高院是同一個合議庭成員,當時合議庭另名法官高玉舜收到最高法院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被控車禍肇逃案件,高明哲涉嫌接受蕭仰歸關說,引導合議庭在2000年間,以2比1的表決評議,改判蕭賢綸無罪,事件被人po上法官內部論壇引發爭議。
▲前法官林洲富接連捲入蕭仰歸關說案,以及程萬遠行賄案,結果都是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圖/記者劉昌松攝)
高明哲和蕭仰歸都因關說案遭彈劾,離開法院後合夥律師事務所,不過高明哲成為首位被依「枉法裁判罪」起訴的司法官,目前案件仍在高院審理中。至於當時另一個投下無罪票的林洲富,因無事證顯示接受關說,事後轉任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任職,2022年退休當律師。當年堅持蕭子有罪的高玉舜現在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蕭子則在案件更審時獲得有罪但緩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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