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劉姓男子去年9月2日一大早前往某早餐店買蛋餅,因為錢帶不夠想要賒帳,被拒絕之後,一氣之下竟抄起一旁的木板暴打詹姓老闆娘,導致老闆娘頭部鈍傷併頭皮血腫及撕裂傷1公分,結果不僅蛋餅沒買成,還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高雄地院法官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劉男買蛋餅想賒帳,被拒絕之後竟毆打老闆娘。(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非當事店家。)
判決書中提到,劉男2022年9月2日清晨5時27分前往高雄市某早餐店消費,因為攜帶的現金不夠買蛋餅,所以向詹姓老闆娘表示想要暫時賒帳,被拒絕之後,一氣之下竟隨手拿起旁邊的木板毆打老闆娘。
老闆娘被打到頭部鈍傷併頭皮血腫及撕裂傷1公分、左膝鈍傷,嚇得趕緊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發現劉男的確有打人,並扣得「凶器」木板,很快便循線將人逮捕。
劉男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坦承不諱。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劉男是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只是因為老闆娘不同意賒帳,就拿木板打人,行為實有不該,考量到他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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