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到恩客家中坐檯飲酒,結果遭到多人輪流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酒店妹小花(化名)先前接到任務,前往恩客吳男家中飲酒坐檯,沒想到下樓上廁所時遭到多人輪流性侵,還因為累得睡著,被全裸扛上樓,清醒後崩潰報案,一狀告上法院。不過案件經過審理,高院更一審改判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吳男2016年間邀請朋友到自家7、8樓的樓中樓住處飲酒,喝了酒以後興致上來,於是打電話給酒店經紀人,請小花來坐檯,小花接獲任務後,大約1小時左右就抵達現場。
幾人一路玩到凌晨,小花原先與恩客在8樓飲酒,因為有尿意,於是走下7樓上廁所,沒想到一出門就遭吳男粗暴對待,被壓在沙發上、拖到廁所中性侵。好不容易熬了過來,小花一走出廁所門口,又遭到梁男以同樣的手段性侵,最後實在累得睡著,才被吳男、梁男扛上8樓房間。
直到當天凌晨3點多,小花又從睡夢中驚醒,感覺遭到觸摸,沒想到是吳男、梁男又伸出魔爪,她也因此被蹂躪到快要天亮,身上也出現多處刮傷、瘀傷,最後是趁著空隙才逃出魔爪、與經紀人聯絡報警提告,指控遭到多人性侵。
▼小花指控,她從廁所出來,結果遭到吳男、梁男輪流性侵。(示意圖/123RF)
事後吳男、梁男都否認性侵。吳男辯稱,他們在8樓喝酒時有玩遊戲,說好若小花輸了,他就可以親吻胸部,且大約過了3、40分鐘左右,他就回到7樓與女友在房間睡覺,等到睡醒小花已經離開,根本不曉得發生什麼事,且小花離開的時候步伐穩定、手裡還拿著飲料,相當不符合常理。
吳男的辯護人主張,小花說酒醉後遭到輪流性侵,卻不斷改口,一開始說5、6人,後來又增至9人,且性侵地點、方式都無法清楚說明,內容十分空泛,若真的遭到侵害,為何不是馬上離開,而是等到酒店帳單中坐檯的時間結束才走,且衣衫、頭髮都十分完整。
梁男則表示,確實與小花有發生2次性行為,但因為小花是酒店人員安排來陪酒、性交易的,當時一群人喝酒玩遊戲,期間小花喝不下了,於是他徵得同意後,帶小花到7樓房間發生2次性行為,完事後又回到樓上喝酒。
梁男提到,小花後來坐檯時間到了就離開,他也付清了坐檯、性交易的費用,在這次事件發生以前,都有叫酒店小姐來坐檯的經驗,卻沒有一個像小花這樣要求賠錢,根本就是在恐嚇。
此外,小花與酒店人員討論賠償事宜時,對方說出「我知道妳受委屈,但因為妳今天自己是S出,妳也有喝酒,我知道很多人…」,小花當時則回應,根本不曉得自己有沒有被下藥,對於「S出」這件事則沒有否認。
吳男、梁男在一、二審的過程中,都被判了7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認為小花說詞反覆,一下子說5、6人,一下又說9人,且對於「S出」這件事並未否認,採信了梁男的說法,且小花的胸部驗出吳男的DNA,也與吳男的說法相同,因此改判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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