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認為柯男、王男涉犯圖利罪,均判有期徒刑1年4月。(圖/記者唐詠絮攝)
文/中央社
擔任彰化市公所清潔隊員的柯男為幫兒子餐廳,串通另名隊員王男,讓兒子能免費進入垃圾轉運站傾倒約2公噸重的裝潢廢棄物,柯男、王男涉犯圖利罪,均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柯男、王男在彰化市公所清潔隊擔任隊員,王男負責管理垃圾轉運站,柯男則負責收集垃圾及資源回收,隨車前往垃圾轉運站倒垃圾。
柯男兒子在彰化市大埔路經營鐵板燒餐廳,民國110年3月餐廳進行裝潢整修,產生烤肉板、鐵條及木板等裝潢廢棄物,柯男和王男聯絡,安排讓兒子裝潢餐廳所產生的廢棄物,可運到垃圾轉運站免費傾倒。
裝潢業者自民國110年3月至5月,先後載運了9車次、總重約2公噸裝潢廢棄物進入垃圾轉運站傾倒,柯男兒子免支付處理費用新台幣3萬7800元。
地院法官認為,清潔隊隸屬彰化市公所,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王男及柯男屬於公務員,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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