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辛姓婦人見世貿中心廁所有杯星巴克,竟占為己有喝光。(示意圖/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辛姓婦人在世貿中心女廁「撿到」1杯價值160元的星巴克飲料,竟帶走喝光。經失主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辛婦,辛婦不只要花2千元和失主和解,還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1千元,可易服勞役1天。
判決指出,辛婦於今年1月7日下午5時許,到台北世貿中心世貿一館上廁所,剛好看到有1杯160元的星巴克大杯茉香醇濃抹茶,被遺忘在置物檯上,竟把它拿走喝光光。而後星巴克失主簡姓女子回廁所找飲料,發現置物台上已空無一物,憤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到辛婦。
全案審理時,辛婦坦承犯行,並以2千元和簡女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依辛婦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1千元,可易服勞役1天。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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