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庠鈺(左)吸金136億逃亡泰國,2020年遭押解返台。(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涉嫌非法吸金136億,分別被判刑11年、3年11月定讞,但他在2016年案件審理期間棄保潛逃,2018年持變造護照入境泰國,在曼谷遭逮並判刑入獄,2020年引渡返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多次赴台北監獄促其再行提出清償方案,秦男終表示願提供其對第三人之債權予桃園分署執行,歷經數年執行於日前全部獲償完畢,挹注國庫6209萬元。
秦庠鈺涉嫌從2007年起,以「金圓互助聯誼會」及「東盟投資案」等名義,以招攬民間互助會業務為由,瘋狂違法吸金1百多億元,2011年間再以以「鼎力國際集團」總裁身分,提供17億元吸金所得,供炒作「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秦涉及的吸金案已分別被判刑11年、3年11月定讞,但他在2016年案件審理期間,就棄保潛逃,2018年9月17日持變造護照入境泰國,在曼谷蘇瓦那蓬國際機場(Suvarnabhumi)遭逮並判刑入獄,原定2020年11月3日關押期滿,因適逢7月泰皇生日,秦獲大赦,在9月15日提早出獄,經調查局駐泰國法務秘書多方奔走協調,使泰方積極進行秦員防逃遣返作業,我國移民署、刑事局等單位也加入與泰方合作、掌握秦的動向,2020年9月將秦解送搭機返台。
桃園分署指出,2015年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秦男後,秦男隨即申請分期還款1493萬,但後續潛逃海外,分期繳款因而中斷,秦男於2020年被引渡回台歸案並發監執行,桃園分署詢問秦男相關金流事實及清償方案,數度協商後,秦男表示願提供其對第三人之債權提供執行,桃園分署對第三人提起訴訟,第三人及其委任律師於一審開庭後,即申請變賣其名下股票以抵償欠款,桃園分署分3次委賣股票,追回欠款4716萬元,全案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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