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女子,因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被押人逼債,市警六分局據報全力攔查救人,阻止受害女子跳水尋短,並將涉案男子依妨害自由及重利罪嫌送辦。(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1名女子,因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被押人逼債,台南市警六分局據報全力攔查救人,並在31日上午發現涉案車輛,當警方上前盤查時,該名受害女子竟奔向魚塭意圖跳水尋短,幸於跳水前一刻,被警方及時抓住避免憾事發生,警方女子帶回留置保護,並將涉案男子依妨害自由及重利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彰化縣警察局接獲彰化的柯姓民眾報案,稱他40餘歲之女性友人以Line向他借錢,稱她正坐在一台自小客車上,對方說若不還款,就不讓她下車,而且她已經在車上度過一晚了,柯民擔心友人會有危險,趕緊打110報案,彰化縣警局接獲即轉報台南市警局,通報後立即發布全台南市線上警力加強巡查。
六分局鹽埕所所長徐銘顁及警員王寅兒,於5月31日上午巡邏時接獲通報10分鐘後,即在台17線上之超商停車場發現遭通報車輛及路邊之1男1女,立即上前攔查欲了解情況,殊不知警車尚未停妥,該車女子卻突往馬路對面之魚塭狂奔而去,徐所長驚覺會出事,立即下車拔腿狂追女子,果真見女子過馬路後助跑欲往魚塭內跳下,幸於女子跳下前一刻,被徐所長伸手抓,免去了一場憾事。
警方調查,原來是被害女子因公司周轉問題,向該男子借款,但高利貸利滾利之情況下,被強押逼債,被害人在車內跟很多友人一一借款欲還錢都沒著落,又一直被該男子限制未還款前不得離開,才於警方到場時,一時情緒激動才會往魚塭狂奔想要尋短,幸警方及時趕到現場攔住女子,並勸說安撫穩定其情緒,後續警方將涉案男子帶返所依妨害自由及重利罪移送法辦,並通知被害女子家屬到場帶回,警方後續也將通報台南市衛生局對女子進行關懷。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