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羈押78天「3百萬交保」!雙手抱拳喊:謝謝關心 快閃上車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一度裁定交保後,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對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部分抗告成功兩人改遭收押;5月再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裁定延押2月。律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2日開庭審理,沈宗隆裁定30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鍾慶郎裁定150萬元,限制住居,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羈押78天後以300萬元金額交保。(圖/記者蔡佩旻攝,下同)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羈押78天後以300萬元金額交保。(圖/記者蔡佩旻攝,下同)

沈宗隆的妻子2日傍晚帶著300萬元現金替他辦理交保,其兒子也拎著父親的衣物準備給他換上,只見沈宗隆戴口罩、穿著灰色T恤、橘色短褲現身。面對媒體詢問身體狀況,他雙手抱拳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身體還好」,看起來精神還不錯。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羈押78天後以300萬元金額交保。(圖/記者蔡佩旻攝,下同)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達德集團於雲林設立風機發電,疑因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縣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2600萬元。

今日雲林地方法院審理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具保停止羈押庭,雲林地檢署認為,鍾慶郎對於案情已有交代,沒有羈押必要,檢方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昨天裁定150萬元,限制住居,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

至於沈宗隆部分,法官在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檢察官認為偵查進度及相關證據均已保全,當庭裁定停止羈押,而雖准許停止羈押,但仍具有羈押的原因,只是必要性上已經有其他替代手段,所以合議庭准予3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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