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婦人去年12月在桃園區延平路鬧事,員警依法處理時,李婦竟張嘴咬傷員警手掌,員警以巡邏車押解回派出所偵訊,李婦以手銬砸壞車內公物罪加一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婦人去年12月間深夜在桃園區延平路上鬧事,桃園警分局員警到場處理時,李婦不滿員警執行公權力,竟張嘴咬傷員警左手掌,員警隨後以現行犯為李婦上手銬押解回派出所偵訊時,李婦以手銬砸毀巡邏車內檔板與隔熱紙等物品;桃檢調查時,李婦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57歲的李姓婦人於去年12月21日凌晨零時許在桃園區延平路、樹仁三街附近鬧事,桃園警方局員警據報處理時,李婦不滿員警欲執行公權力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趁員警不注意之際張嘴咬傷員警左手掌,員警仍負傷制伏李婦,並為其上銬並以巡邏車押解回派出所偵訊。
途中,李婦坐在巡邏車後座仍不安分,以手銬猛力敲擊後座車窗、壓克力檔板等公物,導致車窗上隔熱紙與檔板均毀損不堪使用,警方偵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調查時,李婦坦承犯行不諱,員警則提出密錄器影片截圖、醫院診斷證明等佐證,檢方認為李婦犯行明確,偵結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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