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將有恐慌症的阿德約出來,卻說「想看有恐慌症的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強行脫褲性侵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碩士畢業、有教師身分的吳姓男子,在網路遇到想找人聊天以緩解恐慌症的男子阿德(化名),吳假意將他約出來、卻變臉噁說「想要看有恐慌症的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強行脫去阿德褲子猥褻、替他打手槍。阿德崩潰提告,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吳男有期徒刑3年6月;並且因其惡性重大,阿德求償的70萬元也全數判准。
根據判決,吳姓男子2021年1月31日凌晨1點多,在網路聊天室中認識了阿德,阿德表示自己患有恐慌症、所以想找人聊天抒發,吳男聽後卻萌生歹意,假好心約阿德到他經營的文創店見面聊,等阿德凌晨2點多搭計程車到約定地點,吳男並將他帶進店內、關下鐵門,露出恐怖真面目稱「我就想看看你是怎樣的人,這個時間點誰會出來跟你聊正經的事」。
阿德驚覺不對勁,將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吳男卻繼續揚言「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你全身脫光,然後狠狠的X你一頓,然後讓你知道有多爽,然後你就開開心心坐車回家」、「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種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我想要看這種人壓抑了這麼久,就沒有性慾了好可憐……就像我跟你說這麼多正經的,你說有可能嗎,下一秒我想X你,看你會怎樣」。
吳男說完就強蹭阿德下體、將他拖上2樓,阿德想往下逃的途中卻因恐慌症發作癱軟在地、全身抽筋,吳男則不顧抵抗強脫他褲子進行口交、手指侵害得逞。
阿德遭受污辱後身心狀況更為惡劣,憤而提告吳男,法院一審一度判吳男無罪,檢察官上訴後出現逆轉,最終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定讞;而阿德也對吳男求償70萬精神撫慰金。
民事判決指出,吳男惡行造成阿德身體、名譽等各方面的重大侵害,且本身為碩士畢業,職業為教師、文創店店長,認為請求撫慰金金額適當,吳男應賠70萬給阿德,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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