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黃姓男子因為曾對妻子小蘋(化名)家暴,受到保護令規範,沒想到他在去年7月間於同一天內連續傳送10則LINE訊息,假借神明名義責問妻子,包含「勿刁蠻任性下去了,否則本帥一定處罰妳」、「本帥又幫你們的紅線又牽起了,妳這麼想被處罰,本帥會看在妳老公的份上原諒妳」等等,結果不僅婚姻破裂,還被新竹地院法官依違反保護令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黃男假借神明名義,在3個小時之內傳送10則訊息騷擾小蘋。(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黃男因為曾對小蘋家暴,新竹地院在2022年2月24日核發暫時保護令,裁定他不得對小蘋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之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等行為,也不能與女方有騷擾的聯絡行為。
然而,黃男卻在同年7月5日傍晚5時許透過LINE傳訊息給小蘋,包含「妳喜歡上別人對吧?是這樣的話離婚吧」、「拋夫棄家的人是妳」;接著又在晚間7時許假借神明名義責問,內容包含「妳趕快做抉擇,太子爺在這等很久了」、「勿刁蠻任性下去了,否則本帥一定處罰妳」、「本帥又幫你們的紅線又牽起了,妳這麼想被處罰,本帥會看在妳老公的份上原諒妳」、「太子爺叫我一定要來找妳,祂有跟我說,電話不方便說,下來吧」。
黃男甚至跑到小蘋租屋處外等待,聲稱「我被太子爺騙了,我誤會太子爺的意思,太子爺說妳有危險,所以我那天去派出所報警是為了救妳」。小蘋則在收到訊息的第一時間便表示,「你再騷擾我,我要報警處理」,但黃男仍持續傳送訊息騷擾,不得已只好報警。
對於小蘋的控訴,黃男辯稱,當下是為了家庭去道歉,兩人在樓下相遇,他沒有任何騷擾的意思。
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黃男明知保護令規範內容,仍執意傳訊息給小蘋,女方明確告知覺得受到騷擾,他還是不停手,種種行為皆無視保護令,況且他在傳送完「現在就要去找妳了」的訊息之後,大約53分鐘就出現在女方租屋處外面,可見他根本就是故意去那裡等人,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並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婚姻的部分,新竹地院已在去年底裁定兩人離婚。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