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黃資真/嘉義報導
國立中正大學1名畢業女校友昨(4)日在臉書社團「中正大學全校版」PO文指控,在擔任系上副教授助理期間,遭刻意鬆開泳衣上衣再重綁、抽筋時按摩到大腿根部以下,甚至告白「要不要跟我重新開始」。校方回應,已依性平法通報完成,依法調查處理。
女子文中提及,2022年7、8月她曾是該教授的助理以及其孩子的家教、陪玩保母,期間卻經常受到騷擾,當她再也受不了,向另名女教授進行約談,對方卻說「儘管我是女生,還是覺得妳身材很好」、「妳這樣我身為女生都覺得心動了,更何況朝夕相處的男生呢?」認為男教授僅是普通的追求,要走性平證據根本不夠。
全文曝光後引發網路一片罵聲,中正大學回應,第一時間獲報後已依據性平法通報完成,後續將依法調查處理。
校友指控遭副教授騷擾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中正大學110級哲學系雙主修財經法律學系畢業的校友。
在下文中,我將陳述我於去年七、八月間,擔任「法學院某副教授」助理以及其孩子國英數游泳家教、陪玩保母等期間發生之事實。因為事件的錯綜複雜以及數種模糊不清的舉動,我僅陳述幾個重大且相對客觀、易懂又有人證、文字、監視器、錄音等證據能佐證之事件陳述,並以列點的方式呈現。
ㄧ、在我於教授游泳課做操時,由於我的泳裝是兩件分離後綁帶式,老師「每次」都以怕我的綁帶會鬆掉為由,將我原本的綁帶拆開再重綁,即便我數次都強調「我綁的很緊了」、「我打了兩個或三個結了」、「我有請我室友幫我綁了」,老師依然每次都會親自用他的雙手,把我泳衣上衣的綁帶鬆開,再重綁。不管它有多難解開。
二、一樣在教授游泳課時,有堂課我四度抽筋,每次老師都會跑過來幫我「從腳底板按摩到大腿根部以下」,我數次拒絕無果,中間甚至救生員前來打斷,表示能提供專業的協助,老師徑直將其驅趕並表示不需要。嗣後,任何想跟我說話的救生員皆會被老師驅趕。
三、有次我告知老師我右手拇指處的韌帶因打籃球受傷復健過,他徑直將我的手拿起並搓揉,問說「是這裡嗎?」,我抽回,他又再次拿起,變本加厲的搓揉。
四、2022年8月9日,我回台南,老師忽然傳簡訊請我回家之後方便說話時告知他。我照做。他請我開視訊,自己則沒有開,他請我確認家中無人會聽到我們的談話內容,把房門關上,並且要求我把角度喬好,不要照到我的貓,他要看我的表情。我照做。
老師說:「妳現在要做一個會對妳人生造成非常重大影響的決定,可能會影響妳之後的人生,甚至更久遠。錢的事情妳不要煩惱,也不用擔心房租,貓咪有沒有人照顧也不用擔心,妳只要聽從妳自己的心,我要說的就是,妳要不要跟我?」我說:「老師,抱歉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思,是指跟你一起工作嗎?」老師說:「你一定要我講得那麼白嗎?就是跟我,重新開始,再出發。」
我忘記確切我詢問了幾次「跟我」到底是什麼意思,老師又隱晦的解釋了幾次。但是那天因為我的耳機沒電,我是以擴音的形式在進行這場視訊,方巧我母親路過房門,她聽到了,隨即開門並且與老師表明身分,出言制止。
五、由於當時我是陽明交通大學sos課程的助教,時逢期末考,老師便以此為由,請我和他以及其孩子一同去新竹出差,隔天還能去六福村玩,隨後老師表示:「我就訂一間房,兩張大床,我們一個人和一個孩子睡,或者他們兩個都會想跟你睡。」
六、任職期間老師的種種行為,造成我的壓力以及察覺不對勁,於是我在學長的推薦下,選擇了與另名女教授進行約談。我們談了很久,我沒有很記得全部的內容,但我記得當天我穿了一件gu買的男版短袖襯衫,裡面穿一件短版的bra top,以及落地西裝長褲,帶口罩。
我記得一些對話,教授說:「光遠遠看到妳這樣的穿著,儘管我是女生,還是覺得妳身材很好。」「就算妳戴口罩我也覺得妳的眼睛是很漂亮的。」「妳這樣我身為女生都覺得心動了,更何況朝夕相處的男生呢?」爾後教授表明,她認為老師這些行為是「男生追求女生」的行為,她看得出來老師似乎很喜歡我,但是要走性平?證據似乎不夠。
謝謝看到這裡的人,會選擇以實名的方式發文在中正大學全校版,是因為我認為實名之方式可以增加閱聽者對事件真實性的認同。並且我記得這學期謝老師分別開了刑法總則、刑法分則、以及刑事訴訟法等課程。以上人、事、時、地、物、皆發生在中正大學,並與中正大學有關,故選擇在此陳述這些事實,希望未來任何學弟妹在選擇當謝老師課程代表、助理,或者指導教授前,能知悉曾有此種事情曾發生,再做出選擇。
言論自由,相對的,我也會為我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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