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由議會審議通過,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最快明年春節前可發放。(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戴若涵/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會5日審議通過「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由縣府負擔2000元、鄉鎮市公所負擔1000元,每年發放3000元給符合資格的老人,預估有近10萬名長輩受惠。苗栗縣長鍾東錦透露,最快明年春節前即可發放,讓長輩感受到應有的重視。
自治條例由縣議員楊明燁、徐功凡和羅貴星跨黨派聯合提案,經議會審查小組初審後,原本的「苗栗縣敬老三節禮金發放自治條例」,修正為「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今天縣議會二、三讀審查通過,議長李文斌敲下議事槌,宣佈通過「苗栗縣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
鍾東錦指出,敬老禮金規畫一年發放3000元,縣府負擔2000元,公所協助1000元,如果公所要加碼多發放,在自有財政狀況許可下,縣府樂見其成,同時強調,敬老禮金不會排擠其他預算,將麻煩、拜託中央,讓縣府還款速度稍微緩一點,再來苗栗的稅收逐年增加,統籌分配稅款相對增加,敬老禮金每年概算2億餘元,縣府應該可以應付,若縣議會今年11月審查明年總預算、通過敬老預算案,最快明年春節前就可以發放。
敬老禮金自治條例明定發放對象為65歲以上、55歲以上原住民,需設籍苗栗縣滿1年,根據最新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全縣65歲以上人口數9萬8683人,原住民55歲至64歲1276人,規畫由公所匯款至指定帳戶發放,如有必要由縣府指派專人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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