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商包北藝打廣告沒加警語 蔣萬安要開罰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於市議會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於市議會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6日質詢指出,位於劍潭站外的台北藝術中心日前與酒商合作活動,偌大醒目的廣告包覆整個球體建物外觀,卻未依《菸酒管理法》標註警語,公然違法。對此,市長蔣萬安說,一定會來檢討,絕對避免未來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事前的審核機制一定嚴格把關,事後發現有違法一定依法開罰,如果認定違法的話絕不手軟。

苗博雅質詢時先詢問蔣萬安,過去長期在國會衛環委員會,酒類廣告有什麼規定?蔣說,「要加警語」,接著苗要蔣看圖片,「警語在哪裡?」,蔣也坦承,「這樣看是沒有看到」。

「沒有警語欸,要怎麼辦?台北市政府是不是主管機關?是不是要罰?」面對苗博雅質疑,文化局長蔡詩萍首先表示,「這事情我們承認是犯錯,因為廠商走了模糊地帶,我們有點失察」,但苗質疑,廣告都刊載這麼多天、活動都辦完了,「事後知道犯錯,有沒有處理?罰了沒有?」

財政局長游適銘說,如果是明顯的菸酒販賣,依照菸酒管理法37條規定,有10%的版面要加註警語。苗博雅接著質疑,「這廣告這麼大,10%應該看得到,有嗎?台北市政府是執法機關,自己公然違法,這個法還要不要走下去?」

對此,蔣萬安說,如果發現違法,絕對一定依法開罰;游適銘也說,會請廠商來做說明,根據《菸酒管理法》,若要裁處要給對方(酒商)一個陳述的機會。苗博雅說,根據法規,違法最高可罰50萬,相較廣告出租價格僅在百萬左右,讓人質疑,「為了賺這百萬,違反最重罰50萬?」

▲台北市長蔣萬安、財政局長游適銘、文化局長蔡詩萍出席市政總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苗博雅說,過去他就不認同北藝、北流都要變金雞母的想法,因為這本是扶持藝文產業,但卻變成市府要透過這個來賺錢,這是公益事業,不是市府金雞母,所以本來就不認同北藝北流要以賺錢為目標。前朝市府給了一個責任要求趕快損益兩平,現在已經不擇手段了,這種違法的廣告也做,事前到底有沒有審核機制?

針對議員質疑,蔣萬安承諾,一定會來檢討,絕對避免未來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事前的審核機制一定嚴格把關,事後發現有違法一定依法開罰,如果認定違法的話絕不手軟。

苗博雅說,這違法已經到明目張膽,要求在1個月之內提出調查報告及疏失懲處名單,「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北藝中心本來是台北的驕傲,亞洲的藝文中心,現在商業化之後,連打廣告都違法,這非常嚴重」。

▲軒尼詩籃球快閃活動、台北101雙融域花艷花宴展覽。(圖/各業者提供)

▲軒尼詩籃球快閃活動。(圖/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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