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健身教練殺死女友,二審輕判15年有期徒刑。(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市張姓健身教練與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先在網路上搜尋各種殺人方式,並於去年2月在板橋租屋處將女友掐斃。一審法官判張男無期徒刑,二審高院6日改判1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出爐後,一名網友「t7t7」在PTT自稱家屬發文:
我先說一審的法官,是3個女法官 ,所以當時一審直接給了一個無期徒刑。
然後到了二審是兩個男法官一個女法官,其中一位男法官是中間的,我不知道是男法官看到男犯人會比較同情,還是犯人的律師是一個女律師,所以男法官很明顯對待犯人比較親切。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男法官,會帶著笑容在訊問犯人,這對我家屬看起來很不舒服。
再來說開庭的內容,我不懂,二審主法官為什麼那麼給犯人機會?
犯人明明第一次開庭沒有悔意也不道歉,一直覺得沒錯,結果被判無期徒刑。到了第二次開庭,被告律師還特地幫犯人去做了心理鑑定,結果被認定是高危險族群,出社會會再犯可能,當然看到我們家屬就認為應該不會翻盤。
▲死者最後身影。(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主法官不知道為什麼讓他一直去答辯,說做了這些事,你有甚麼話想說嗎?或者說如果時間可以重來你還會這樣做嗎?還有,你認為你做這件事是有甚麼地方是被同情的嗎?之類的等等。
然後這些問話,全部都是他一旁的律師在旁教他講的,法庭就這麼小,想聽不到都難。難道主法官你看不出來?在那之前還一直說犯人自己個性良好,不會與人吵架,還叫朋友來作證,結果被查出一堆案底,超級多行車糾紛,還會家暴母親,我真的不懂這位二審主法官你的想法是怎樣...這樣的人不關到死,好嗎?
主法官還詢問,如果賠償犯人有辦法支付嗎?結果犯人竟然是說「我會叫我母親出50萬,然後其他慢慢還,然後母親就去住安養院就好」。
聽到差點沒爆氣,這是人說的話嗎?家暴母親,出了事還叫母親出所有積蓄,然後送去安養院。天啊~這還是人說的話嗎?
審判最後,主法官詢問犯人說,「你有甚麼話想對家屬說嗎?」結果犯人長達5分鐘一句都說不說,現場就這樣安靜,連旁邊書記官 都已經紀錄出「犯人:不答...」。
結果主法官看到,又馬上再詢問一次,「你有甚麼要跟對方家屬說嗎?」犯人依舊不回答,最後還是他旁邊的律師說,「你趕快跟對方家屬說對不起」,然後犯人才說,「X爸爸、X媽媽,對不起」,然後紀錄書上寫成「犯人跟對方父母道歉」。
是人都看的出來,這真的有悔意嗎?這是該有的態度嗎?然後今天看到這樣的審判結果,我們真的無語。
回顧此案,張男去年2月22日約女友在租屋處碰面,趁對方側躺在床上時,徒手勒斃女友,嘴中還不停唸著「你先走,我等一下就跟上」,確定女友死亡後,立刻聯繫友人說要輕生,並拿西瓜刀自戕,造成胸部穿刺傷及肺葉裂傷,但最後被救回一命。
一審將張男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與檢方均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張男主張原審判刑太重,他表示自己並非預謀殺人,乃是臨時起意而犯案;另外他也認為自己符合自首要件,應該減刑。
全案於本月6日宣判,高院認為張男雖然有罪,但頗有悔意,又有矯正的可能性,若判無期徒等待假釋時間為25年,實在太久,因此撤銷原本無期徒刑的判決,輕判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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