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為追討5000元墮胎費不成,指控男友涉嫌強制性交猥褻等罪。(示意圖/123RF)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前年和1名未成年女友交往期間,意外讓女友懷孕,女友向張男要5000元去做人工流產被拒絕,憤而到警局控告張男涉嫌多次性侵,因2人都還是學生,校方性平調查發現,被害人在幾次發生性行為時都有配合張男要求,評議結果不成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則認為,被害人對遭性侵的次數和時間說法前後不一,7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被害女子指控,在2021年4月初,曾遭張男強制性交、強制猥褻3次,地點除了旅館,還有她工作的便利商店倉庫,由於張男一度傳拘不到,還因此被通緝,直到信義分局將他緝捕到案時,張男全盤否認犯行,強調雙方是男女朋友,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只是因為他不願意給被害人5000元去做人工流產,才會被報復提告。
由於這對男女分別在不同學校就讀,經協調統一進行性平調查後,發現女方曾應張男要求,先去旅館開房間,洗好澡,躺在床上等張男,過程十分配合,因此評議指控不成立。
檢察官調查後也認為,被害女子所稱受害時間,從一開始的4月初,到後來一直改變4月中甚至是5月份,性侵次數也變來變去,說詞始終兜不攏;此外,被害女子聲稱在便利商店倉庫內遭性侵,但當時商店營業中,不時會有客人往來,被害女子卻沒有像是遭性侵的人一樣有反抗掙脫呼救等舉動,因此不採信被害人指控,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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