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船長遇船難遺棄船員還A安家費。(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台灣一名郭姓男子在2017年間約了呂姓男子、陳姓男子到香港幫一名綽號「阿智」的老闆走私,不料船在香港外海就發生船難,郭男和另外4名男子跳上救生艇逃命,呂姓男子因為不敢跳船,葬身大海,而郭男竟然向救難單位謊稱船上只有5人,已經全部獲救,完全不提呂男,事後阿智給了呂男家屬20萬港幣(約台幣73萬餘元)安家費,郭男也A走了54萬多,事後郭男被起訴,法院審理後,依遺棄、侵占罪判處他徒刑1年。
判決指出,郭男是在2017年10月間約呂男、陳男到香港從事不法走私,約定由郭擔任船長,呂擔任輪機長,陳則擔任船員,3人先搭機到香港,同年11月1日夜間,郭男等3人和香港籍船員「九龍」、「阿豪」及船主「阿智」等人,自香港南ㄚ島附近海域出海後,準備到馬六甲海域從事不法走私,沒想到在香港外海處,船體因不明原因進水沉沒,郭、陳、「九龍」、「阿豪」及「阿智」跳船至救生艇,呂男因不敢跳船,隨著船舶沉沒海中,迄今仍下落不明。
郭男等5人在海上漂流2天後,被丹麥籍船隻救起,將他們送回香港,為了怕香港警方追查他們的走私不法犯行,郭男竟謊稱船上只有5人,已全數獲救,刻意隱瞞呂男落海一事,導致無法進行救援。
郭男和陳男回國後,船主「阿智」向郭表示會給呂男家屬港幣20萬元當安家費,並將台幣73萬6000元轉到郭男的余姓女友帳戶,沒想到郭男後來竟只轉了19萬給呂男的陳姓女友,自己「暗槓」了54萬6000元,後來呂男的陳姓女友發現,氣得報警提告,郭男也被起訴。
法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法官依遺棄、侵占等罪,判處他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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