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點僅寬30cm!移工跌落「1.7m深化糞池」溺斃 雇主下場曝

▲▼     化糞池。(圖/翻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災害當時現場示意照片。(圖/翻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記者劉人豪/苗栗報導

一名越南籍員工與雇主前往彰化某間畜牧場,進行化糞池紅泥膠皮袋更換作業,沒想到不慎跌入化糞池溺斃,法院認為雇主未設置防止勞工落水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彰化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雇主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該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6月19日,44歲丁男雇用越南籍黃男,共同進行畜牧場化糞池紅泥膠皮袋更換作業,當時丁男在第四池補強鐵架,而黃男在第三池進行紅泥膠皮袋之鐵架搭設,丁男在第四池突然聽到有移工呼喊黃男掉入化糞池內,丁男緊急使用一旁鐵棒、繩子和救生圈,將黃男從化糞池中救出,並請畜牧場人員協助叫救護車,到院前不治身亡。

判決書指出,該化糞池距離地面高4公尺、水深1.7公尺、頂部平台走道寬30公分,在該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丁男未在化糞池開口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也未確實讓勞工著用救生衣,導致黃男在進行化糞池紅泥膠皮袋更換工程時不慎跌倒墜落至化糞池中,因溺於化糞池導致窒息、缺氧性休克,經送醫仍不治死亡。

法院審酌,丁男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且犯罪後已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彰化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丁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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