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要關? 高院昔判例:強吻屬性相關!以強制猥褻論罪

朱學恒性騷擾鍾沛君。(圖/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鍾沛君)

▲朱學恒性騷擾鍾沛君。(圖/翻攝自Facebook/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鍾沛君)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8日晚間透過臉書揭露,遭到名嘴朱學恒在餐會中,對她毫無預警的強吻、摟抱,甚至對她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對此,根據過去判例,2019年高等法院針對一名呂姓副理,同樣是強吻女性,認定屬「性」相關行為,以強制猥褻論罪,非較輕的性騷擾防治法處罰,當時該呂姓副理遭維持一審桃園地院判刑8月。

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8日揭露,遭到名嘴朱學恒在餐會中無預警強吻、摟抱,甚至對她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朱學恒則在直播中坦承此事,並稱自己當天喝到斷片,真心不清楚,但強調這不是做出性騷擾的理由,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也願意接受後續法律責任。

有關「強吻」的相關法律責任,根據高等法院在2019年時,審理呂姓副理趁著深夜把女性下屬拉回家中強吻一案,當時高等法院認定「強吻」屬於「性」的相關行為,呂男不顧女方反抗硬親的行為,被認為應該要以「強制猥褻罪」處理,而非較輕的性騷擾防治法,因此維持一審桃園地院的8月刑期。

高院當時指出,「親吻嘴唇」依一般社會通念,向來被認為是與性相關的行為,「性騷擾防治法」也把偷親列為性騷擾行為態樣,若是未經同意以強暴方法親吻他人嘴唇,已達妨害對方性意思形成自由,所侵害的性自主權程度,應屬強制猥褻行為,並非僅止於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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