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女友在劍潭站被攔下。(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捷運方便又快速,是不少人仰賴的大眾交通工具。但一名網友表示,最近女友穿運動內衣搭捷運,突然被站務人員攔下來,指稱「穿著過於暴露」,如果不加上背心就無法通過,讓他相當傻眼,回家上網也找不到相關規定,忍不住氣得大罵「穿著打扮不是應屬於個人自由嗎?」文章曝光後隨即掀起討論。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最近和女友在捷運劍潭站準備各自回家時,站務人員突然攔下女友,並說只穿內衣加上長褲過於暴露、不符合捷運公司規定,需要加上背心才能夠通過。當下他們照做,但回家研究發現沒有這項規定,讓他覺得很疑惑,「穿著打扮不是應屬於個人自由嗎?還是你覺得我女友穿著CK妨礙到其他乘客了?」也認為如果捷運沒有明確規定穿著,站務人員不應該隨意攔下乘客。
▲原PO女友當時穿著類似衣服,示意畫面。(圖/翻攝自Dcard)
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不少人認為穿著很正常,「站務人員有點管太多了吧」、「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可以,站務員大驚小怪」、「CK應該算運動內衣吧?運動內衣是可以外穿的啊,只是個人喜好問題,我自己是會套個外套啦」、「又不是露點,傻眼!人家敢穿,那其他人也沒資格管吧,只是要保護好自己就是了」、「沒有這個規定真的不該攔人,說真的根本還好吧,又沒露點」、「別人怎麼穿有什麼好管的?對自己身材有自信且沒有露點,為何不能穿?」
但也有人指出確實不太妥當,「CK內衣穿在路上真的有點怪吧」、「內衣就是內衣,還什麼CK,被攔真的活該」、「合法,但把內衣穿出門的確有點怪」、「內衣外穿要看場合,在你家裡沒關係」。
事後原PO更新貼文,指出站務人員當下不停跳針,說「公司不能讓乘客這樣的穿著上捷運」,但當下女友已經準備要出閘門去搭公車,對方才突然這樣說,「那為什麼不在她搭乘捷運前就先提醒?也不是第一天這樣穿出門」、「穿搭是人身自由吧,還是我有理解錯誤?」也透露已經檢舉該站務人員。
而乘客做出何種行為會被拒載呢?從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中看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捷運得拒絕運送,包括:
(一) 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公司旅客運送章則等各項規定。
(二) 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
(三) 穿著惡臭或攜帶不潔物品影響公共衛生。
(四) 老、幼、重病等需要護送而無人護送。
(五) 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
(六) 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禁止之事項。
針對此事,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未來會善意提醒旅客,同時尊重各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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