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老師到男方家裡,慘遭下藥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幼教老師小薇(化名),2016年間在網路上認識曾任電腦工程師的碩士畢業潘姓男子,2人見面4次後,潘男竟在飲水中下藥,小薇雖一度覺得水「霧霧的」,但仍被迷昏性侵。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潘男重判7年6月定讞,另外賠償部分,一審也判決潘男須賠償上百萬元。
判決指出,小薇2016年12月間,在交友網站上認識潘男,潘男當時以英文名字「Stanly」自稱,之後雙方以LINE通訊軟體聯繫,潘男謊稱中文姓名為「潘建霖」。而後2人互動熱絡,到2017年5月間,已經3度約出見面、吃飯。
2017年6月間,2人第四度約出見面,一開始先在外面吃冰,而後返回潘男住處,小薇在沙發上看電視,潘男先調了一杯梅酒給小薇,喝完後潘男又端出一杯水,小薇口渴,但喝了兩口後發現水中有白色顆粒漂浮,覺得很奇怪,就拿著水進去廚房問潘男:「為什麼杯子裡面的水會霧霧的?」潘男拿起水壺說:「難道是茶壺霧霧的嗎?」隨後將水倒進另一個杯子內,小薇不疑有他,再喝了幾口水。
沒多久,小薇感覺到全身無力、頭暈和不舒服,但擔心潘男亂來,所以不願說出,結果潘男一直待在廚房不出來。小薇撐不住時,潘男才將她抱入房間脫光,當她意識到不對時,只能無力哀號要「不要,不可以這樣」,但眼見潘男已經壓制自己,無力反抗只能出聲央求「拜託你戴套」,聽見潘男說完「都還沒硬怎麼戴」後便昏睡過去,遭性侵得逞。小薇事後體內驗出第四級毒品佐沛眠(Zolpidem),才知道遭下藥性侵,憤而提告,潘男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潘男辯稱雙方情投意合,自然發生關係,並未違反小薇意願。不過法院勘驗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薇確實需要攙扶,顯見意識不清;另外潘男事後傳訊「要不要再睡一下」、「以後不讓妳喝了,抱歉呢」可見當時小薇就已經出現異狀,潘男確實有罪。一審將潘男重判8年,二審則改判7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此外,小薇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潘男須賠償101萬餘元,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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