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與楊姓保育員遭控去年1月間在某幼兒園照顧陳姓嬰兒時,不但未妥善照護反而有高舉、搖晃或撞擊等狀況,導致嬰兒受嘔吐不斷,家長調閱監視畫面才驚覺嬰兒被傷害。(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7個月男嬰去年1月間被家長發現從幼兒園返家時,不斷出現嘔吐症狀,送醫後發現有雙側硬腦膜下血腫等傷害,家長質疑幼兒園對男嬰施虐,調閱監視器後確認李姓、楊姓2名保育員涉對男嬰有高舉、搖晃與撞擊等現象,家長一怒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複訊時,2名保育員否認施虐,檢察官認為2人犯後態度欠佳且飾詞狡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22歲的李姓保育員與25歲的楊姓保育員曾擔任龜山區某幼兒園保育員,家長指控2人於去年1月10日上午11時許、同年月12日下午2時許,照護僅7個月大陳姓男嬰時,分別對男嬰有快速高舉又重放且未保護男嬰頸部,同時有拉扯手臂、搖晃、撞擊軟墊等現象,家長接男嬰回家後發現不斷嘔吐,趕緊送醫急救,醫師診斷有雙側硬腦膜下腔積液、腦下腱膜血腫等傷害,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龜山警方調閱幼兒園監視畫面才還原真相。
桃檢複訊時,李、楊2人均否認犯行,辯稱沒有搖晃男嬰,是男嬰自己出力,所以想讓男嬰坐著緩和情緒等語;但檢方查勘監視畫面時,2人照護男嬰時動作明顯粗魯,被害男嬰頭部確實有遭搖晃、撞擊軟墊等行為,檢方根據林口長庚醫院提供診斷證明、市府社會局行政裁罰等佐證,確認2人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將2人起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2人犯後態度欠佳,飾詞狡辯且毫無悔意,請從重量刑。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指出,針對此個案,社會局去年3月已發函裁處,對2人做出行政裁罰,其中李姓保育員裁罰6萬元,停職1年,未公告姓名;另一名楊姓保育員停職2年,並上網公告姓名,據行政罰法規定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則依刑事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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