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人員除草作業後將拖架遺留軌到,台鐵區間車撞上受損。(圖/記者李姿慧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近期鐵道局及台鐵局分別於嘉義至南靖間、大林至斗南間夜間施工未落實收工巡檢作業,造成2起影響行車安全事件,交通部長王國材今(6/9)日邀政務次長胡湘麟、鐵道局長伍勝園及台鐵局長杜微召開事件檢討會議,下令優化施工機具及作業程序,另疏失人員懲處將待釐清責任後另案處理。
5月9日凌晨,台鐵3121次區間車於嘉義至南靖間撞上遺留軌道上小型平台車,主因是鐵道局中部工程處施工廠商於當日夜間利用小型平台車搬運施工器材,施工後未落實收工巡檢作業,致小型平台車遺留於軌道上,發生與台鐵區間車碰撞事件,影響台鐵營運列車3列次誤點15分,旅客約70人受影響。
鐵道局於檢討會議中提出,事件發生當日即要求施工廠商立即停工3日,加強教育訓練,並於內部各項會議、場合中要求施工廠商、監造單位及現場段隊務必落實完工後之收工巡檢作業,不得有異物侵入鐵路淨空。另鐵道局將持續研擬精進完工後收工巡檢作業相關措施。同時鐵道局5月中旬起赴各工程處宣導相關規定,要求各項工作務必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另外,6月6日上午,台鐵3138次區間車於大林至斗南間碰撞遺留軌道托架,則是因為台鐵局嘉義工務段於夜間工作使用施工器具執行噴灑除草劑作業,利用托架將施工器具移至軌道上,工作完成後未落實收工巡檢作業,將托架遺留於軌道上而發生與區間車碰撞事件。
台鐵局於檢討會議提出4項改善措施,包含第一、研訂托架使用規定,器材上路線後即將托架移除,待器材下路線前再裝設托架。第二、訂定施工負責人及施工監督人收工檢核表,並將托架列入收工後機具及材料檢查之項目。第三、加強教育訓練及督考,落實收工檢查。第四、研擬施作小範圍工程時,於收工前在施工範圍內辦理巡軌。另也將藉此案例重塑安全文化,檢討教育訓練制度並落實執行規章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鐵道局工作平台車日前遺留軌道,遭區間車撞上。(圖/讀者提供)
王國材指出,針對這兩起事件應以安全至上、嚴謹心態的方式,摒除便宜行事的習慣,進行事件檢討。由於臨軌作業存在高風險,鐵道局及台鐵局務必落實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鐵路行車安全,並請政務次長胡湘麟督導該二局進行施工機具及作業程序優化。
王國材也指示,當事件發生時,要面對問題,處理問題。在施工機具優化方面,要求鐵道局於施工時,若需於正線使用小型平台車,應符合台鐵局相關規範,且須採用鋼輪,俾使計軸器能偵測占用軌道情形;並請台鐵局研議導入軌道巡檢機車,提升巡軌效率,落實施工完成後之巡軌機制。
在作業程序優化方面,王國材要求鐵道局及台鐵局就營運前施工至恢復營運間之交接程序確實檢討,明定各階段權責分工,且應落實執行,以確保鐵路行車安全;另請台鐵研議將各項作業表單數位化,以達成智慧化管理;並持續優化施工管理App功能,以利夜間施工完成後上傳收工檢核。
交通部表示,該兩次事件人員懲處,因事件仍在檢討中,俟鐵道局及台鐵局修正檢討報告及釐清相關人員責任後,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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