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寧倢/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釜山市特別司法警察科於4月至5月間,對釜山當地225家食品營業場所進行秘密搜查,一共發現11家違規的餐廳業者,其中有多達8家將客人吃剩的小菜「回收再利用」。搜查警官用筷子將魚板(魚糕)切開以做標記,隨後當場揭發業者打算將相同的小菜再次端上桌,另外,也有業者將吃剩的泡菜煮成泡菜鍋販賣。
▲南韓釜山有8家餐廳業者被發現將客人吃剩的小菜回收重新使用。(示意圖/CFP)
根據釜山日報、韓聯社等韓媒報導,釜山特司警8日表示,這次違法行為特殊計畫調查對象,主要是以提供多樣小菜、可供一人用餐的司機餐廳、湯飯店、韓定食等韓式料理餐廳為主,秘密進行有關「剩菜重新使用」等衛生搜查。執法人員偽裝成顧客,將魚板、泡菜剪成特殊形狀作為標記,隨後至廚房搜查發現做了標記的小菜被單獨盛裝在容器裡,業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坦承「那是要端出去給客人的」。
其他家違規業者有的在桌上放置各個容器,用來「回收」各種吃剩小菜,有的則在地上放置獨立的泡菜桶。業者起初表示,這些泡菜「是要用來煮泡菜鍋的」,在執法人員說明調查情況後,業者才坦承重新利用顧客吃過的泡菜,並辯解道只有泡菜會回收,因為認為泡菜鍋會加熱煮過所以沒關係。
단속반이 먹던 반찬까지…남은 음식 재사용 업소들 덜미 https://t.co/6LMpmGkMXa
— 매일신문 공식트위터 (@dgtwt) June 8, 2023
除了回收吃剩的小菜之外,也有2家業者將中國進口食材重新貼標或混用,偽造成韓國本土產品,另有1家開業餐廳並未進行營業登記。
報導指出,根據南韓《食品衛生法》,重新使用剩菜與未申報的營業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71.5萬元)以下的罰款。據農水產品原產地標註等相關法律,偽造竄改產地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億韓元(約新台幣238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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