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南下67.4km事故!他「感覺怪怪」停路肩 下秒整台車遭大火吞噬

▲國道3號南下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清晨7時05分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國道3號南下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清晨7時05分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記者楊熾興、戴若涵/桃園報導

國道3號南下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清晨7時05分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警消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所幸66歲陳姓駕駛事發時察覺車輛有異樣,及時逃生,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任何傷亡。至於車輛詳細起火原因及經過,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勤務指揮中心於11日7時05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向67.4公里龍潭路段,有1部自小客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車道及路肩處理。

▲國道3號南下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清晨7時05分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66歲陳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陳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7時33分火勢撲滅,8時5分現場排除,後方車流未回堵。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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