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楊姓外送員合作租房以及申辦手機,讓應召集團成員在網路論壇刊登性交易訊息,再讓客人前往租屋處與阮姓女子完成性交易;警員2022年12月間喬裝成顧客上門,在阮女說完「50分鐘收費2300元可做全套」之後,隨即表明身分將人逮捕。張、楊兩人日前也被台北地院法官依法分別判處3個月、2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
▲阮女向喬裝成客人的警員說明性交易內容,結果一講完還沒拿到錢就被逮捕。(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張男自2022年1月20日起向不知情的郭姓房東承租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套房,租約1年,每個月租金1萬2000元,接著他將套房轉交給應召集團使用,當作應召女與客人性交易的場所,從中賺取每個月2000元的報酬。
楊男則是在2022年2月21日申請手機門號,並將門號交給應召集團,讓成員可以在網路論壇刊登性交易訊息,同時也將該門號當作聯絡方式之一,用來招攬不特定的客人。
警員2022年12月5日下午4時許喬裝成客人前往該套房,阮女說完「50分鐘收費2300元可做全套」,並打算收取費用時,警員便表明身分將人逮捕。張、楊兩人隨後也被警方循線逮捕。
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張男與楊男已在審理準備程序期間自白犯罪,因此依幫助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分別判處3個月、2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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