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勞動部自2022年4月10日實施「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又稱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惟自開辦以來,雇主難以自行申辦、移工留用資格認定標準不符實際需要,及留用者之相關權利義務未臻明確等亂象頻傳,都讓有意願申請的移工及雇主無所適從,對此,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紀惠容12日申請立案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是因考量在台工作達一定年限的移工,不僅熟悉臺灣生活環境,經雇主訓練及多方合作,具備熟練勞動生產技術,為我國所需的中階技術人才,因此方案重點係以符合薪資及技術條件者,可由雇主申請為中階技術人力,留用在台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不過,監察委員表示,勞動部「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的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及資格審認標準等相關規定是否妥適?又獲准留用的移工,後續在台無工作年限,且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繼續工作滿5年亦可申請永久居留,勞動部與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間的配套措施為何?整體政策規劃能否達成留才目的,抑或只為久用?事涉國內產業、勞工及就業市場等重大議題,有深入調查了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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