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挺「性平三法」修法 反酸國民黨:應撤陳雪生提名

▲▼范雲、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舉辦「接住受害人 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公聽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委范雲、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上午舉辦公聽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近日政壇「#MeToo」風波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范雲、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等人上午舉行記者會,強調支持修法,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不過,對於國民黨團提議臨時會就先處理「性平三法」,范雲酸回,應先撤銷涉嫌性掃擾的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提名,展現其態度。

范雲今天上午邀集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以及多個長期服務被害人的婦女團體、專家學者,檢視現行性騷擾申訴機制是如何失靈,逼得被害人只能在社群上說出自己隱忍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痛苦,卻無法從制度中,獲得應有的正義。

▲▼范雲、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舉辦「接住受害人 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公聽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范雲指出,不管是《性騷擾防治法》或者《性別工作平等法》,在目前出現的案例中,都無法真正接住受害人,就算是制度相對完善的《性騷擾防治法》,在行政申訴過程中仍歷經警察局不願認定性騷擾、衛福部訴願缺乏性騷擾專業等困境,或如她同步提出民事訴訟,也遭遇加害人以反告誹謗的手段混淆視聽。

范雲表示,她所遭遇的性騷擾,從提出行政申訴,到走上法庭,到最後性騷申訴、民事、刑事訴訟三案全勝,整整走了3年;正是見證了現行制度如何讓「尋求正義」變得困難重重,而加害人最終行政罰是1萬至10萬、民事賠償在衡量當事人財力後也只區區數萬元,相比被害人出面告訴必須承受的具大社會壓力、耗費的心力、金錢,完全不符比例。

此外,針對關乎廣大勞工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根據勞動部與衛福部調查,從2017至2021年,職場性騷擾被害人未申訴比率高達7至8成,不願申訴的主要原因包括:被當作開玩笑,不予理會;擔心別人閒言閒語;擔心失去工作;擔心二度傷害;不知申訴管道;擔心調離原工作。而近一年中有遭到職場性騷擾的受僱者,依抽樣推估,將近有20萬人,提出申訴者卻只有3萬多人,即便法規課予雇主防治責任,然2022年針對「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的申訴僅165件,成立的更只有47件。

范雲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僅規範「雇主有責任防治性騷擾」、「30人以上職場需公開揭示申訴及懲戒辦法」,對於申訴如何受理、受理後多久要處理、調查小組如何組成、保密原則、加害人配合調查等義務,在母法中皆無詳述,且該法也忽略若雇主就是加害人,調查等於是球員兼裁判,而若當加害人為客戶、廠商等對象,不僅難以調查,更可能因為業務往來、權勢關係,讓被害人不敢提出申訴,甚至申訴後被主管吃案、被公司勸退,造成更多傷害。

范雲表示,申訴制度的不完善,恐讓被害人陷入更黑暗的深淵,尤其被害人不願申訴的原因,凸顯申訴過程保密原則並未落實,處理機制不受信任,讓人不敢求助,性騷擾案件存在大量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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