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廠員工涉嫌偷拍女同事裙底風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科技大廠工作的蔡姓男子,因覬覦女同事姿色,竟趁兩人一起在會議室整理資料之便,用手機從桌底偷拍女同事內褲,結果被女同事當場抓包,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才發現蔡男在3天前也曾偷拍過,氣得報警提告,而且堅持不和解,蔡男也被公司開除,法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蔡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
判決指出,蔡男是在某科技大廠任職,去年11月16日上午8時許,他和女同事在會議室整理資料時,趁機拿手機從桌底下偷拍女同事的內褲,女同事渾然不覺,沒想到同年月18日上午,兩人又一起在會議室整理資料,蔡男又拿出手機偷拍,女同事覺得他動作詭異,當場抓包蔡男的惡行。
女同事後來調閱會議室的監視器畫面,才發現自己在3天前就被偷拍,氣得報告公司也報警提告,警方也在查扣他的手機後發現多張裙底風光的相片,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將他移送。
事發後,蔡男被科技公司開除,法院審理時,他也坦承犯行,並試圖與女同事聯絡希望和解,但女同事堅持不肯,一定要讓色狼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審理後,依照2個妨害秘密罪嫌判處他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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