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告發自己「穩拿不起訴」 呂秋遠:這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

▲▼朱學恒。(圖/翻攝自朱學恒YouTube)

▲朱學恒告發自己根本穩拿不起訴,律師嘆「這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圖/翻攝自朱學恒YouTube)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名嘴朱學恒近日遭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性騷擾,並於12日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聲稱願意主動面對司法調查。對於朱學恒的自我告發行為,呂秋遠感嘆,除非檢方認定是強制猥褻,否則朱學恒程序上根本穩拿不起訴處分,「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

針對朱學恒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的行為,律師呂秋遠13日凌晨在臉書表示,朱學恒究竟想要「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朱學恒內心想復出的念頭知道,因為只要是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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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指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三人,告發者通常不會是被告。告訴一般是由被害人提出,告發一般是由第三人提出,自首一般是由被告(加害人)提出,「朱學恒當然可以告發自己,但邏輯上怎麼說都奇怪,比較類似自首」。

但朱學恒同樣不符合自首要件,因為自首必須要在犯罪還沒被發現之前,向檢察官或警方主動陳述全部犯罪,且願意接受法院裁判才算,「目前,朱學恒的犯罪情節,已經被全國民眾知道,怎麼會符合自首要件,所以,我們就當作他是真的想告發自己犯罪,讓檢察官偵辦,那麼,為什麼說是一場戲?」

▲▼爆料遭到性騷後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首度露面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呂秋遠分析,不論鍾沛君要不要提告,朱學恒在程序上幾乎穩拿不起訴。(圖/記者李毓康攝)

呂秋遠解釋,因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鍾議員(鍾沛君)並未提告,所以地檢署必須分案,還是要詢問鍾議員願不願意提告,「若鍾議員不提告,那就是鍾議員自己不提告的,不關朱學恒的事。如果鍾議員要提告,已經超過半年的告訴期,所以地檢署依法會不起訴」。

換句話說,除非檢察官認定,朱學恒的行為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才會有進入實質審理的問題,否則光是在程序上,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屆時朱學恒就可以憑著不起訴處分書,大搖大擺說,「經過司法認證,我沒有性騷擾,也負起一切責任,是檢察官不起訴我的,所以我又復出了,謝謝大家,科學終將戰勝一切」。

呂秋遠感嘆,(朱學恒)先是欺負別人,後是浪費司法資源,只為了成全自己復出,而且還有許多人願意買單,他只能說「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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