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今天不能再申請證據調查!5億高中生命案 定「遞狀截止日」

▲▼             。(圖/記者白珈陽攝)

▲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亡一案,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從案發至今共申請28項證據調查,而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律定今(13)日是「遞狀截止日」,意即就算賴母一方再有新發現,過了今天,就不能再遞狀申請調查。許哲維表示,檢方業務繁重,充分尊重、理解檢察官決定。

據查,本案發生於5月4日,警方5月5日呈報檢方,檢察官同日受理。針對今天就是遞出書狀的截止日,許哲維指出,截止日是由檢察官所律定,但其實這在實務上並不常見,尋常案件不會特別設定截止日。

許哲維說,案發後他們共申請28項證據調查,或許是本案較受矚目、檢察官較為謹慎,加上業務繁重,他們尊重檢察官的決定,對其決定充分尊重、充分理解。

許哲維強調,只要檢察官將他們申請的28項證據調查,真的有做到完整、充足的調查,就算將遞狀截止日壓縮到明天,他們也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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