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8月孕婦「吃墮胎藥」判刑2年多 英國引爆修法爭議

▲▼懷孕,生產,孕婦。(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女性墮胎權一直是極具爭議的人權問題。(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英國一名44歲婦女被指控,孕期已經超過法律允許墮胎範圍,卻仍服用藥物人工流產,12日被判28個月有期徒刑。這起案件在英國社會掀起生育法律改革聲浪,也有醫療團體簽署減刑請願書,但被法官駁回。

英國法律規定,女性能在懷孕24周內合法墮胎,若孕期不到10周,可以自行在家服藥,若超過10周,就必須在醫院或診所進行。

根據CNN及衛報報導,這名婦女已是3個孩子的母親,2019年12月發現懷孕後,上網搜尋一系列關鍵字,包括「我必須墮胎但超過24周了」、「我是否會因為在30周墮胎而入獄」。

2020年5月,婦女與英國懷孕建議服務(BPAS)進行諮商,根據回答內容被判定「懷孕七周」,因而獲得機構郵寄提供的墮胎藥。她服藥後,撥打緊急電話表示自己正在分娩,之後被送醫急救,但孩子出生後就被宣告死亡。根據法醫相驗結果,胎兒處於32周至34周孕期,死因是母親使用墮胎藥物造成的死胎。

▲▼英國民眾上街遊行支持墮胎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英國民眾上街遊行支持墮胎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儘管辯護律師懷特(Barry White)指出,被告需要的是「家庭及支持」而非監禁,但檢方仍指控,婦女向BPAS撒謊,就是為了獲得墮胎藥。

今年3月,婦女承認配藥或使用儀器墮胎,這是根據1861年「侵害人身罪法」(Person Act)提出的指控,最高量刑為終身監禁。特倫特河畔斯托克(Stoke-on-Trent)刑事法庭12日裁定,被告必須入獄服刑一半刑期14個月,剩餘刑期可以有條件獲釋。

法官派普洛(Pepperall)坦承此案的悲劇性,也能感受被告「深刻且真誠地後悔」,如果早一點認罪,可能會考慮緩刑。但他不認同減刑請願,稱本案量刑不會阻止其他女性在24周孕期內尋求合法墮胎。

▲▼英國民眾上街遊行支持墮胎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英國婦女平等黨領袖里德(Mandu Reid)批評,「這個判決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沒有人應該因為尋求醫療照護而被定罪,這是一項人權。」議員克雷西(Stella Creasy)表示,「英國暴力犯罪的平均刑期是18個月,一個沒有按照正確程序墮胎的女人,卻根據一條1868年的法律被判28個月…考慮到此案顯示出對女權的反覆攻擊及欠缺同情心,確保所有英國女性就近獲得安全合法的墮胎屬於正式人權,從未像現在如此迫切。」

BPAS首席執行長莫菲(Clare Murphy)也稱此判決令人震驚,呼籲緊急推動國會改革,「法官在宣判量刑時明確表示,唯有國會議員推動法律改革時,女性才能夠免受起訴。」根據該機構數據,因為現行墮胎法律面臨警方調查甚至終身監禁威脅的女性,在過去三年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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