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狼阿公利用手機引誘孫女,不顧孫女說不要,性侵得逞。此為示意圖。(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彰化狼阿公阿偉(化名),明知小孫女未滿5歲,竟利用阿嬤外出賣菜的機會,以玩手機引誘孫女進房,趁機性侵。阿偉被逮後否認犯案,但過程被孫女的8歲哥哥看到,哥哥作證時還說阿公「變態!」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偉判刑10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1年8月間,阿偉利用小孫女喜愛玩手機的機會,趁著太太外出賣菜,拿出手機引誘小孫女,要小孫女進房,不顧小孫女說疼痛、不要,仍性侵得逞。小孫女事後向母親說遭侵犯,母親大怒,報警處理,全案才因此爆發。
檢方傳喚時阿偉否認犯案,辯稱從未性侵。檢方詢問小孫女,小孫女供稱「阿公做壞事」、「(問:他做了什麼壞事?)把鳥鳥放進去裡面」、「鳥鳥就是阿公下面(手指下體部位)」、「(問:阿公放鳥鳥裡面,是放在妳哪裡?)我在尿尿的地方」、「阿嬤賣菜的時間」、「(問:會痛嗎?)會」、「(問:阿公對你做壞事,妳會怎麼跟阿公說?)不要」、「(問:阿公聽妳說不要,他會怎麼做?)他繼續弄」、「(問:妳有喜歡去阿公房間?)不喜歡」、「(問:為什麼不喜歡?)因為他會做壞事情」。
另外檢方也根據小孫女的供詞,詢問小孫女8歲的哥哥,哥哥也供稱確實看到:「阿公做壞事」、「(問:阿公做了什麼壞事?)變態」、「(問:變態是什麼意思?為何你覺得阿公變態?)他用他的鳥鳥放到妹妹裡面」、「(問:你從哪裡看到?)在玻璃下面看到,我有用鑰匙打開門」。檢方認定阿偉涉嫌重大,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根據兩兄妹的供詞,均認定阿偉有罪,均重判有期徒刑10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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