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服務區提供充電樁服務。(圖/高公局)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目前全台至少有超過4萬輛電動汽車,比去年下半年2.8萬輛快速增加了1.2萬輛,成長45%,為推動2050淨零排放,交通部已研擬充電停車位設置管理草案,公有停車場充電車位要達總數2%,預計下半年實施,將有2年緩衝期,未達比例最重可廢止營業。
為配合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發展方針,並促進電動車輛使用普及,交通部已研擬公共停車場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草案,並訂定公共充電樁設置補助作業要點,由公路總局受理地方政府申請補助公共充電樁,提升充電設施數量,完善電動車使用環境。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蔡書彬指出,因應交通運具電動化,已擬定三大戰略,包括完善使用環境、擬定公共充電樁補助要點、提升數量完善環境配套,目前已研擬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未來將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充電專用停車位數量,應達轄區內公共停車位總數2%以上,並參考歐盟建議車樁比10比1,需達當地電動小客車登記數量之10%。
另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之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則應占停車位總數1%以上。充電設施應符合電業、消防等法規規定。充電費用收費基準與收費方式,應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蔡書彬(左)、科長朱大慶(中)說明充電車位設置政策。(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朱大慶表示,相關設置管理辦法草案預計下半年上路,屆時將給業者2年緩衝期,針對設置充電停車位比例要求,舊的業者將搭配換發停車場登記時間檢視設置比例,新的停車場領證一開始就要符合比例,若不符規定,可要求限時改正,若限時未改善,可停止部分營業或廢止營業。
至於充電收費標準,則各別需提報地方主管機關審查並回歸市場機制,朱大慶也以台北市舉例,公共停車場停車費若每小時40元,充電停車位每小時將多收10元,若電動車已充滿電還沒開走,設備偵測顯示車輛充滿電,停車收費每小時再加收20元,等於每小時60元。
此外,交通部也表示,截至2023年第一季,全國公共充電設施已設置慢充樁6028槍、快充樁1724槍,已達2024年10月電動小客車設置公共充電樁目標數量。為加速推動公共充電樁設置,交通部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9.7億元,預計2023至2024年間補助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屬機關建置公共充電樁慢充4000槍、快充400槍,優先設置於公共停車場及交通運輸節點,並依各縣市所屬財力級次辦理補助。
其中慢充每槍最高補助8萬元,快充每槍最高補助200萬元。截至2023年6月9日止,已有新竹市及連江縣政府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補助,交通部呼籲其他縣市政府儘速提出申請,以提升充電樁設置數量,並帶動電動車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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