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腸胃、呼吸道用藥」15款含巴比妥 6張效期內藥證已停產

▲▼食藥署盤點管制藥品巴比妥流向。(圖/食藥署提供)

▲癲癇、腸胃、呼吸道!15款藥品含「巴比妥」,6張藥證已未生產。(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新北幼兒園案引發各界對巴比妥類藥物關注,食藥署盤點效期內藥證,共計6張單方藥品與9張複方藥品,適應症分別為癲癇、腸胃與呼吸道症狀,但有6張藥證3年內未生產使用。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我國共計15張藥品含有巴比妥成分,分別為6張單方藥品與9張複方藥品。6張單方藥品均為癲癇用藥,都列在四級管制藥品,且有3張3年內未生產,僅有2款注射劑、1款錠劑可由醫師開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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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張複方藥品則含有微量苯巴比妥成分,分別為6張腸胃用藥、2張呼吸道用藥與1張癲癇用藥,其中有3張腸胃用藥「“華興”惠諾助寧錠」、「“黃氏”腸胃錠」與「“人生”必舒痛錠」3年內也未生產製造。

▲▼食藥署盤點管制藥品巴比妥流向。(圖/食藥署提供)

▲含苯巴比妥成分複方藥品。(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業者及機構,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

國內共計17562家業者或機構持有許可證,西藥或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應依規定於每月20日前就其前一個月簿冊登載情形申報;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應依規定於每年1月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藥署辦理前1年管制藥品申報。

陳惠芳強調,食藥署今年上半年共稽核5499家次管制藥品持有機構,共查獲131家次違規,以行政疏失佔多數,未發現流向不明情形,巴比妥也包含在內。被問及如何看待新北幼童血液驗出巴比妥事件?陳惠芳表示,食藥署職責為流向盤點,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若檢調單位需要食藥署協助,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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