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以大腸癌末期要求前妻賣淫吸取陽氣幫助他治療,實為要賺取她性交易費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林姓男子因為缺錢花用,對前妻小羽(化名)誆騙說自己已經大腸癌末期,需要她下海賣淫以吸取男客的陽氣,協助他戰勝癌細胞,如果小羽不從、林男就模仿「東嶽大帝」的語氣恐嚇要用符咒對她下降頭詛咒,小羽因害怕只好與4名男客進行性交易。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判林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林男與小羽的婚姻僅維持半年即離婚,但林男離婚1年半之後,卻因缺錢花用,將歪腦筋動到前妻頭上,他重新連繫小羽,並表示自己大腸癌末期,需要她去與別人性交易,吸取男客的陽氣後才能幫助他戰勝病魔。
林男不斷試圖說服小羽,甚至裝出「東嶽大帝」的低沉語氣辱罵,或要在符咒上寫小羽的生辰八字對她下降頭,恐嚇將其靈魂拉下地獄,小羽因為本身有特殊體質、害怕鬼神之說,只好順著林男的意下海從事性交易,小羽上網尋找男客,再自行騎車或由林男載到高雄市的商務旅館,進行全套或半套的性交易,總計與不特定男客從事4次性交易行為,每次收費約2500元,並全數交給林男。
案件曝光後,林男不僅否認犯行,還辯稱與小羽認識前,對方就已在從事性交易,婚後也是小羽自己去找性交易,他只有借機車、載她去旅館等行為。高雄高分院不採信林男辯詞,依2個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判林應執行9年2月徒刑。
林男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為調查程序與職責有誤撤銷發回更審;日前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出爐,認為證據只能證明小羽遭迫從事1次性交易,改判1條犯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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