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件 兇手梁育誌死刑遭撤銷發回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棄屍,橋頭法院將梁嫌判處死刑,本件家屬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性侵後殺人棄屍,兇嫌梁育誌死刑遭撤銷發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底遭性侵殺害,並棄屍高雄阿蓮的山溝內,兇嫌梁育誌遭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4日將死刑撤銷,發回更審,另外將他犯性侵未遂、棄屍等部分,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

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底晚間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遭擄走,並被性侵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30歲兇嫌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並遭到羈押。案件爆發後,震驚社會。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本案發生前,同校另名女同學在案發前1個月,也遭梁男摀住口鼻,差點被拖走;但因被害人極力反抗呼救,梁男未能既遂而逃逸。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處死刑。

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他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棄屍罪,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至於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則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後二審訂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對鍾女性侵殺害的部分,在事實調查上仍有不足,有判決違反法律之虞,因此撤銷這部分的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這部分則駁回上訴。

▼梁育誌死刑判決遭撤銷。(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棄屍,橋頭法院將梁嫌判處死刑,本件家屬委託律師林瑞成指出,家屬對判決感到欣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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