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張善政13晚間視察「靜桃專案」臨檢點。(圖/桃園市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沈繼昌、蔡怡萍/桃園報導
桃園市近日執行「靜桃專案」,加強攔檢改裝噪音車輛,桃園市長張善政昨(13)日晚間也前往楊梅視察執行情況。但近期的稽查行動引起「適法性」的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常務理事律徐建弘律師直言,按噪音管制法第19條規定,環保局據以通知車主檢查機動車輛聲音狀況,屬於「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範疇,並無不合法;且環保局並不會直接開單告發處罰車主,僅就疑似排氣管有改裝之車輛,以最輕微之手段要求店家通知車主回監理站複檢,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近期桃園市環保局在機車行宣導防飆反改裝時,對於在店內維修中、疑似改裝排氣管之機車拍照,並要求店家通知車主回監理站複檢,此舉曝光後,引起部分民眾與法律界人士質疑有適法疑慮。
對此,全國律師聯合會常務理事律徐建弘律師表示,環保局人員始終無「直接開單告發」處罰車行或車主,且沒有發生侵害商家權益情事,而是單純就疑似排氣管有改裝之車輛,採取最輕微手段,要求店家通知車主回監理站複檢,日後複檢之結果尚未可知,並無對車行或車主的任何權益產生損害,複檢通知也未違反比例原則。
徐建弘指出,噪音管制法第19條提到,「指派人員進入發生噪音或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之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對於檢查或鑑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於檢查機動車輛聲音狀況時,準用前述之規定」。徐強調,環保局通知車主檢查機動車輛聲音狀況,顯然是屬於執行「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範疇,於法並無不合,「對此,不但適法,還更應給予肯定。」
現任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李承志律師強調,以通知單通知車主注意自主檢查其機車聲音狀況,其實是善意提醒車主避免因違法改裝車輛造成噪音而受處罰,況且,國民有守法之義務,用路車輛使用人也應該尊重場所安寧,避免造成環境噪音及對他人之侵害。
針對靜桃專案執行,桃園市環保局14日表示,專案執行迄今,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共攔查328件,噪音超標告發167件,為去(2022)年同期告發數的2.6倍,裁罰37萬6200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疑似違規通知到檢65件,噪音超標告發21件,裁罰52200元;警察巡查移送通知到檢3,226件,市府團隊將持續精進「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檢」、「聲音照相噪音科技執法」、「檢舉移送通知到檢」、「改裝源頭查核輔導」等四大管制措施。
至於檢測不合格車輛,環保局表示,將依《噪音管制法》第11條及第26條規定裁罰1800元至3600元;檢測合格車輛則會在受測車輛排氣管上張貼檢測合格標籤,並上傳雲端系統列管。該車輛若被檢舉再次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就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不需檢測直接告發裁罰3000元至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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