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偷拍喝醉學姐的胸部,事後向同學兜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大生小方(化名)2020年9月1日借住學弟賴男家,她當天酒後露出胸部,被賴男偷拍多張露臉、露點照片,賴男隔了1年多拿照片向吳姓學弟兜售,最後吳男沒有購買,並轉告小方讓全案曝光。台中地院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販賣竊錄之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未遂罪判賴男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當時和賴男一起喝冰火,喝醉後就昏睡,但感覺到衣服被拉起,隔天醒來衣著是正常的,當時不知道被拍了裸照。
賴男2022年5月用臉書帳號「Jack Chen」傳訊息給吳男,詢問「你願不願意花錢買認識的人裸照,你一定認識的某個女生」、「有沒有興趣」、「有D的水準」、「露點一張不露臉1000,我花了不少功夫…應該不會太貴吧」、「露下面一張的話再加2000共4000,露臉露奶一張,露奶一張,下面不露臉一張」、「學姊很難拍,我已經盡力了」等。
最後吳男無意購買,並轉告小方此事,小方報警後,警方同年10月17日到賴男住處搜索,將照片等證物查扣,賴男則辯稱他只是想試探吳男是否喜歡小方,沒有真的要販售裸照,否則大可匿名在網路賣。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賴男當時和吳男的對話已經談定照片內容及金額,可見已著手販賣,但考慮販售未遂,依據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販賣竊錄之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未遂罪,判處賴男各3月、6月徒刑,合併執行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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