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台大未解聘陳明通是「很壞示範」 王鴻薇:三懲處對他無任何意義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15日回應台大教評會審議陳明通案結果。(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15日回應台大教評會審議陳明通案結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大教評會審理後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並給予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也不得再聘任為台大的兼任教師等3項懲處。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5日)表示,陳明通最在乎的是退休金,所以三個懲處對陳沒有任何意義,充其量是讓陳教職生涯留下汙點;王也批評,這是很差的示範,在高教史上是一個很壞的示範。

陳明通是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的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然林與鄭碩士論文均違反學術倫理被撤銷,陳因此被指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只是陳明通日前向台大申請退休,由於台大聘用教授採系、院、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陳的退休案經國發所與社科院審議並通過後,台大於5月26日舉行校評會處理,校方也在昨告知教評會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解聘程度。

另有不具名相關人士對媒體指指出,教評會有給予3項懲處,包括要求陳明通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也不得再聘任為台大的兼任教師。

對此,王鴻薇15日表示,台大的說明好像是說,陳明通借調國安局時間已經超過應擔任教職的時間,所以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不得再聘任為台大的兼任教師,根本不算懲處,因為陳此次是第二次申請退休。

王鴻薇認為,陳明通最在乎的是退休金,所以三個懲處對陳沒有任何意義,充其量是讓陳教職生涯留下汙點,但對陳來說,這次引起這麼大的學倫風波,台大國發所因陳怠惰失職和事後說謊,顏面掃地,這樣懲處根本不夠。

對於是否認為台大力挺陳明通到底,把退休金當作送給陳明通的畢業禮物?王鴻薇回應,沒有錯,這件事包含台大部分老師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陳明通申請退休在前,國發所、社科院到校本部開了校評會,都讓陳過關斬將,這樣作為是不是要示範或告訴其他所有指導論文的老師,即便指導過程中有那麼多學生被判定論文抄襲、學位被撤銷,但學校還是可以包庇你。

王鴻薇表示,這是很差的示範,在高教史上是一個很壞的示範,而且陳明通犯後態度很惡劣,一直幫林智堅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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