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友車聚時遭到邱姓軍人性騷、猥褻 。(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一名邱姓海軍補給兵,因性騷未滿18歲的女車友,不但趁著獨處時襲擊臀部,更在民宿的陽台內強吻、愛撫,事後還傳送鹹濕訊息,氣得女車友一狀告上法院,不僅被判刑也被軍方核定退伍,邱男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軍方處分並無違誤,將邱男之訴駁回。
邱男2021年間在西子灣的防波堤與車友相聚,期間趁著女車友與人聊天之時,伸手觸碰了對方臀部,隔了大概約1小時,看到女車友正在下車,又伸手襲臀成功,連續2度騷擾得逞。邱男犯案後食髓知味,2週後車聚相遇時,竟然又趁著獨處的機會,在民宿陽台侵犯女車友,做出強吻、襲胸等動作,還將手伸入她私處裡面。
隔了數天以後,邱男傳訊息致歉,女車友則要求到忠烈祠當面道歉。沒想到邱男竟然得寸進尺,發送「妳的內褲太ㄅㄠˊ」、「當天晚上我對妳的感覺如何」、「可是我感覺妳其實蠻享受的」、「其實妳很濕」等話語,氣得女性友人不再容忍,一狀告上法院。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邱男愛慕女車友,卻不用正當的方式追求,為逞一己私慾,藉著車友關係數次不當肢體接觸、性騷擾及強制猥褻,造成小美身心困擾、對異性感到恐懼。考量雙方達成和解,高分院法官依照2宗性騷、1宗強制猥褻罪,判刑7個月及拘役30天,而邱男也因1年內被記4大過汰除退役,但邱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邱男因違失行為,經懲罰評議會決議記大過1次、1次、2次之懲罰,邱男因1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以上,核定邱男退伍於法並無不合,判決駁回邱男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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