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工程爆性騷案!議員黃敬平質疑包庇 社會局將重啟調查

▲▼桃工程性騷案遭質疑包庇。(圖/翻攝自Facebook/黃敬平)

▲桃工程性騷案遭質疑包庇。(圖/翻攝自Facebook/黃敬平)

中央社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15日爆料,社會局委外新建的大溪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工地發生性騷擾案,社會局官員卻想「河蟹」。社會局表示,當時並未接獲申訴,現已發函勞動局重啟調查。

黃敬平15日爆料,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外新建的大溪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工地的工程監造商男監造員,涉嫌持續性騷擾工地營造商的女職員,包括言語、摸手、摸肩等不當肢體碰觸。

陳情指出,受害女職員蒐證後向公司投訴,公司向社會局主辦人員反映時,卻被對方以「純屬私人行為不便介入」為由搪塞,還要求公司不予追究。

黃敬平指出,社會局接獲時,不僅第一線人員想「河蟹」(意指和諧),連長官知道之後也覺得與社會局無關、是行為人監造單位的事情;雖然監造單位資遣爭議當事人、帶當事人向被害人道歉,卻沒有啟動調查程序,造成日後社會局或勞動局在行政調查上的困難。

黃敬平說,監造單位受社會局委託行使公權力,在行政法上的地位等同於行政機關,社會局應該與監造單位負連帶責任,本就不該脫免其責,社會局這種心態,竟然還執掌婦女保護業務,桃園市長張善政高舉著成立婦幼局的大旗,社會局卻是如此扯後腿,令人瞠目結舌。

對此,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此案發時間為民國109年6月,經查事件發生時,監造廠商調查後已立即開除該名監造人員,並向被害人及施工廠商道歉。

社會局表示,受害人並未告知社會局受到性騷擾,社會局當時並未接獲申訴,14日得知此事後,除立即發函請2家公司應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15日也請桃園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動關懷被害人,告知相關法律權益。

社會局表示,被害人表示,當時已向公司上層反映,後來也已離職,認為此案當時已有處理,無意願再追究,社會局也已通報勞動局辦理勞動稽查。

社會局表示,工程契約已明定廠商對於履約所僱用人員,不得有歧視性別情事,且雇主應保障員工性別工作權之平等,如知道性騷擾情形,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依公司內部訂定的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辦理,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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