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轉售舊黨部大樓黨產會追徵11.4億 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

▲黨產會召開舊國民黨中央黨部聽證會,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舊國民黨中央黨部轉賣遭追徵11億,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國民黨將舊黨部大樓賣給張榮發基金會,是處分不當黨產,因此追徵國民黨繳交近11億4千萬元。國民黨不服,打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國民黨上訴第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頗有疑義,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國民黨舊黨部大樓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上,與總統府隔著凱達格蘭大道,遙遙相對。日據時期是「日本赤十字社台灣支部」,國民政府遷台後,建物為東南行政長官公署所有,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自1943年開始無償佔用,直到1983年才以每坪300元低價向國有財產局承租。

而黨產會認為,國民黨當初向財政部租用舊黨部大樓直到1971年止,租約屆滿後,又未依照規定將黨部大樓的土地、建物還給國家,持續無權占有到1983年間,才改成低價承租。甚至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在1990年間,以回收有困難為由,直接將舊黨部大樓的土地、建物,3.7億元讓售給國民黨。

國民黨於1994年間將舊建物拆除改建成現今的前後棟大樓,一直到2006年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在輿論與財務壓力下,國民黨將大樓以23億元轉賣給張榮發基金會。而黨產會成立後,就鎖定該大樓進行調查,最終在2018年7月間,決議對國民黨追徵11億3973萬6元的價金。

國民黨不服,打起行政官司,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16日作出判決,改認定當時國民黨賣出大樓時,是否為「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之財產」?有重新調查的必要,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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