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再破「江媽炒房團」詐貸 2「內鬼」銀行員陪主嫌回籠羈押

▲▼新北檢。(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地檢署。(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江媽炒房團」涉偽造投資人財力證明向銀行詐貸案,查出江姓主嫌勾結2名銀行行員美化投資人的職業與收入,不僅蒙蔽銀行授信作業,更以騙來的高額貸款當成實價登錄依據、藉此拉抬建案行情,初估不法獲利2億餘元,檢方日前指揮警調搜索約談,訊後以江嫌和2名行員涉犯《銀行法》等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3人均獲准。

「江媽炒房團」於2017年間崛起於新北市,主嫌江男與綽號「江媽」的廖姓妻子喊出「從負債賺到3千萬元」的口號,到處舉辦不動產投資說明會,鼓吹民眾投資金富建設公司在新北市板橋區推出的建案,標榜小成本購屋、快速致富,並慫恿投資人以高槓桿方式申請銀行貸款,吹噓最快8個月就能還清。

江男等人遊說現金不足的投資人先拿出100多萬元頭期款,再要求投資人提供印鑑證明給炒房團代辦銀行貸款,若投資人擔心貸款成數不夠,還可選擇金富公司提供的「無息貸款」,但有些投資人上當,向建商借款不但須付利息,若資金斷鏈被套牢,還會被建商持擔保本票聲請法拍房子,建商再以低價買回。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懿君去年(2022年)7月指揮新北市警方與調查局北機站,同步搜索江嫌與金富建設劉姓負責人公司、住處等15個地點,查扣電腦主機、手機與文件共16箱證物,江妻當時過世不久,江嫌到案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炒房團韓姓講師交保5萬元,劉男與洪姓代書各交保50萬元與30萬元。

檢方尚未偵結,但從第1波搜索行動扣得的證物中,過濾出竟有銀行行員涉嫌掩護炒房團造假投資人財力證明,甚至部分投資人根本沒有固定工作,涉案行員依舊配合美化職業與收入資料,並護航蒙蔽銀行內部授信作業,使得炒房團利用投資人順利詐貸高額貸款,再以騙來的貸款金額當成實價登錄依據,藉此拉抬建案行情。

檢方前天(14日)指揮警調發動第2波偵辦行動,搜索新光銀行中和分行、聯邦銀行三重分行等4家分行與炒房團倉庫共15個地點,並約談先前獲釋的江嫌,以及張姓、魏姓2名銀行行員共15名被告,另傳訊3位證人到案說明,查出炒房團至2021年間,靠詐貸不法獲利達2億餘元。

經漏夜複訊,檢方以江男3嫌涉犯《刑法》偽造文書、《銀行法》向銀行詐貸、銀行職員對銀行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請新北地院羈押禁見3嫌,法官召開聲押庭調查後,昨(15日)全數裁准,另12名被告應訊後,檢方諭知分別交保1萬元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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