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陳韻如/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4月初在蘆洲捷運站出口附近遭一名醉男伸手觸碰臀部、背部等處,女子當下不斷閃避並立即前往詢問處請求站務人員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依據男子特徵過濾站內、站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並在其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最終於6月3日將男子查獲到案,全案詢問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函請蘆洲分局續辦。
▲蘆洲捷運站女子遭醉男性騷。(圖/記者邱中岳翻攝,下同)
根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統計,112年度至5月止發生的性騷擾案件共計22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發生數的17%,進一步分析犯案手法,多半利用上下班車廂人潮眾多且擁擠的時段,趁被害人不備觸碰其身體隱私部位。
捷運警察隊呼籲,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依法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慾而輕蹈法網、終生追悔莫及。
另提醒民眾若遭到性騷擾,應當立即遠離危害並記下嫌疑人的特徵,如在捷運站體內遇到性騷擾,可以請求保全或站務人員協助,若是在列車上,則可按下捷運車廂內之紅色緊急通話鈕請求司機員協助,警方獲報後將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盡量避免與嫌疑人產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前捷警隊已針對性騷擾案件易發生之場站及時段定期分析檢討,機動調配警力,強化犯罪熱點巡守勤務,同時要求線上同仁對於站體陰暗或僻靜角落加強巡視,以維護捷運治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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