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談辦公室性騷喊政治鬥爭 周玉蔻:讓人唾棄、不恥

▲▼立委賴香伶出席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成立大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賴香伶。(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一名曾在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辦公室任職的女子指控當時同事A經常言語性騷擾女同事,而身為雇主的賴香伶,卻從未出面制止或處理。對此,賴香伶發聲明表示該女現為社民黨全國委員,利用#MeToo對民眾黨做政治鬥爭,引來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批評,面對性騷擾風暴,保護當事受害人,是良心、良知與法律。現在這種態度,只有四個字評價「唾棄、不恥」。

周玉蔻說,賴香伶把受害者身分這樣肉搜式公布,不僅不道德,而且恐怕觸法,另外,賴香伶質疑受害人離職後才爆料,並以其黨籍認定是政治鬥爭的推理,完全忽略這一波運動的風潮鼓舞也就罷了,連眼前所有控訴案例,從民進黨前黨工指控輝哥開始,幾乎全部都是前麈難以忘卻的不堪往事都沒看清楚嗎?

周玉蔻批評,民眾黨前員工的此一性騷指控案,隱忍到當前時機才敢公開,合情合理。轉移焦點扯什麼當時、事後,突顯民眾黨及賴香伶判斷問題的主觀、仇恨成見,及不肯面對現實的懦弱,自我防護心態。周玉蔻也不滿,受害人為什麼在事發當時不申訴?害怕被吃案、恐懼遭報復,這麼簡單的道理,號稱勞權提倡者的賴香伶會無法理解嗎?

根據受害女子所述,賴香伶辦公室一名同事A經常對女同事言語性騷擾,包括先上下打量後,再用三圍數字呼叫女同事,如「欸34、25、36」或「32、28、34」。同事A還稱「辦公室是他的後宮,女同事們是他的小老婆。」賴香伶都在現場親眼看到、聽到,但身為雇主的她卻從未處理,甚至連制止都沒有,「老實說,作為一位勞工、作為她的受僱者,我是感到失望的。」

賴香伶則發出3點回應,稱經查司法院網頁後,辨認該女子可能為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但如今卻對民眾黨進行政治鬥爭,「對此我深感遺憾。」

賴香伶表示,「本辦公室有完整性騷擾申訴機制」,該女子在任職期間均無提出申訴,卻是選擇離開辦公室轉往社民黨,還選擇在選舉期間提出。最後她表示,希望讓民眾黨工作的夥伴感到心安,若發生遭性騷情況,「請勇敢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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