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王姓多元計程車司機,去年行經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時,突從外側「鬼切」近內線想迴轉,導致27歲蔡姓黃牌重機女騎士反應不及摔進車底,一度經心肺復甦急救恢復心跳,但最終仍因多重鈍創、腦挫傷併腦水腫、缺氧性腦病變等原因,宣告死亡。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7月。
去年12月22日凌晨,35歲王姓男子駕駛多元計程車沿新台五路1段往台北方向行駛,想在新台五路1段81號前路口迴轉時,卻未依規定提前變換車道到最內側第1車道,竟在接近路口時直接從第3車道逕行左轉,導致蔡女騎乘黃牌YAMAHA R3沿第2車道在王男後方直行,見狀反應不及,直接碰撞卡車底。
▲王男駕駛計程車鬼切左轉,導致蔡姓重機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資料圖/ETtoday新聞雲記者攝)
蔡女送醫急救後,於到院前即心跳停止,經心肺復甦急救而重新建立自發性循環,但最終仍因多重鈍創、腦挫傷併腦水腫、缺氧性腦病變等原因,而於同年月29日11時56分許,經第二次腦死判定死亡。
白髮人送黑髮人的蔡母,痛心疾首對王男提告,甚至收拾悲痛獨自赴法院開庭。
法官審酌王男疏未注意其應負注意義務,因違規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並使蔡女母親及其家屬痛失愛女,造成天人永隔,惟念王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雙方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未能達成調解、未獲得家屬諒解,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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