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黑心業者亂排「電鍍化骨水」 檢起訴18人扣5千萬:危害食物鏈

▲檢、警、環團隊查獲不肖業者偷排超標電鍍廢液再溯源追出上下游5家業者共謀。(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檢、警、環團隊查獲不肖業者偷排超標電鍍廢液再溯源追出上下游5家業者共謀。(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檢、警、環團隊破獲4家公司、2企業社等22名被告,為節省電鍍後所產出之含鎳廢液高額清理費,自2020年迄去年12月間分別在桃園市、新北市等地蒐集的電鍍廢液業,將含「鎳」、「銅」、「氟鹽」超標廢水,罔顧生態逕排於老街溪牟取鉅額暴利。桃園檢方偵查終結,將其中吳姓負責人等18人提起公訴,並扣押犯罪所得土地及存款5120餘萬元。

▲▼並違法放置大量桶裝關注化學物質即俗稱化骨水之氫氟酸及裝有含鎳廢液。(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業者並違法放置大量俗稱化骨水之氫氟酸及電鍍廢液。(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並違法放置大量桶裝關注化學物質即俗稱化骨水之氫氟酸及裝有含鎳廢液。(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檢方表示,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桃園市環保局長期科技監控,發現桃園市大園區來1家公司經常利用週末夜間偷排重金屬超標之廢水,在接獲情資後由陳寧君檢察官積極指揮保七總隊三大隊一中隊偵辦。於今年1月8日凌晨3時率同團隊搜索,當場查獲該公司利用假日深夜將含有害健康物質氟鹽、重金屬鎳、銅等廢水偷排放進入老街溪,並發現該公司違法放置大量桶裝化骨水及電鍍廢液。

再經檢、警、環團隊持續蒐證逐層溯源,循線查獲上游的公司和企業社(即產源),為節省電鍍後所產出之含鎳廢液高額清理費,以買賣之名,實際以每公斤僅6-7元代價非法委託另1家企業社清除含鎳廢液;再轉至大園區的2家公司、處理。檢察官為追徵保全犯罪所得及損害,向法院聲請裁定准予扣押6家被告等人財產,包括土地及存款共計5,120 萬9,426元,有效保全追徵不法犯罪所得。

桃園檢方指出,被告等6家業者為節省電鍍廢液處理費用逕自排放廢液行為,將導致重金屬遭水生生物吸收後,致該生物體內無法代謝,又經由食物鏈為人體食用後,所生之生物累積、濃縮作用,最終嚴重影響人體健康之損害實難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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