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明(化名)結婚19年,但丈夫有長達10年的時間都是「出監後馬上又入監」的狀態,她也不知道原因,最後實在是不想再繼續過這樣的生活,因此決定向新北地院法官訴請離婚。雖然阿明聲稱妻子是因為外遇才想要離婚,但他並未舉證,最終法官仍裁定准許夫妻倆離婚。
▲阿明婚後有長達10年的時間都在「出監又入監」的循環中度過。(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美在判決書中提到,和阿明是在2004年5月間結婚,婚後丈夫多次入監服刑,完全沒有履行為人夫應盡的責任,雙方也沒有同住,因為丈夫一直被關,「出監後馬上又入監」,她甚至不知道丈夫被關的原因,如今這段婚姻已經19年了,她不想繼續這樣下去,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阿明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但他先前曾提出書狀陳述,表明自己相當珍惜這段婚姻,因為所犯錯誤入監,現在深感悔悟,日後也想盡力彌補、修補婚姻,挽回並得到妻子的原諒,「我入監後,她曾要求我出監後要共同生活,還要立即找工作,可見已經原諒我,現在提離婚,讓我情何以堪」,而且妻子曾自述有外遇,屬於有責之配偶,所以不能由妻子提出離婚。
新北地院法官調查,阿明在2011年2月被押入看守所,接著執行觀察勒戒及徒刑,2013年9月縮短刑期假釋出監,結果2015年4月再度被羈押進入看守所,直到2019年7月才假釋出監,沒想到未滿1年,他又於2020年7月因為竊盜案入監執行,同時接續執行觀察勒戒,直到2023年1月才假釋出監。
法官指出,阿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將近10年的時間都在羈押、執行觀察勒戒或執行刑期中度過,導致夫妻倆長期分居,妻子也因此得獨自一人負擔起各種家庭生活開銷,長期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他除了無法親自協助之外,也從未進行善意溝通或互動,實在難以期待雙方未來還有共同生活的可能。
至於外遇的部分,法官表示,阿明並未對此提出相關事證,因此不採信,最終裁定准許小美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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